一、ITSS服务能力成熟度概况
ITSS(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 Standard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的指导下,由信息技术服务(以下简称“IT服务”)标准工作组组织研究制定的。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该标准对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进行服务能力成熟度评估。
ITSS标准包括运维、咨询审计、云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成熟度模型,该模型借鉴信息技术服务领域有关成熟度的各类模型而形成,是一个反映了服务能力管理水平的框架。该模型按运维服务组织能力建设和管理的发展历程定义了逐步进化的四个等级,自低向高分别为基本级、拓展级、改进(协同)级和提升(量化)级,四级最低。
二、ITSS服务能力成熟度评估基本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在中国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地位;
2、已经按照某个或多个领域的通用要求标准或成熟度模型建立了服务能力体系;
3、能过提供相应领域的信息技术服务的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过程及服务业绩等有效证据。
三、ITSS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评估的益处
1、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的补助政策,可根据政策申请补贴;
2、有利于展示企业自身实力,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有利于投标;
3、有利于企业按照等级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技术和管理能力;
4、有利于系统集成企业享受国家及地方的优惠政策。
四、ITSS服务能力成熟度评估申请流程
1、申请机构首先需自行建立服务能力体系,并按体系运行满3个月;
2、申请机构通过自评估,然后向第三方评审机构申请评估;
3、第三方评审机构根据企业申请登记对企业进行评估,出具评估结果;
4、第三方评审机构向ITSS分会推荐,由ITSS分会组织专家评审;
5、ITSS分会评审通过后颁发ITSS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证书。